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既然用得上又字 当然不是第一次发生这样的事

作者:佚名 来源:互联网 浏览:0 发表评论
  回想第一次「遗失」钱包是十二年前的往事了,当时正在葡萄牙旅行,行程的最后一天,我们来到里斯本一商场内购物,因为是最后一天,故此我把握最后机会尽情花费,正当于其中一间店舖购物购得兴起之时,赫然发现钱包不见了,我即时吓得惊惶失措,但同时我临危不乱,努力回想于哪里遗失钱包,最后想起刚才在收银处付钱时好像忘了拿钱包便离去,于是我迅速奔回收银处,果然钱包完好无缺在这里,当时我十分庆幸我身处在西方国家,若在中国,我的钱包应早就不翼而飞了,此事至今难忘,现在想起来仍会冒一身冷汗。
 
  历史是会重演的,万万想不到相同的糊涂事再次发生在我身上,今天又把钱包遗留在收银处,幸好收银员把我的钱包收起,在此要谢谢那位善心的收银员,我的钱包竟然一分钱也没有少都是托她的福。得知钱包不知所踪的那一刻,我是万念俱灰的,并且立即致电信用咭中心报失,我完全没有信心能找回钱包,应该是被自由行偷走了。想不到奇蹟再一次发生在我身上,让我寻回钱包,其实钱包内的现金不多,但一想起要办理补领证件、医疗咭和信用咭就感到极度麻烦,这方面的损失比起金钱上的损失来得更大。
 
  的确,对于大头虾一族,不应把一切物件放在钱包内,不见钱包就等于遗失一切,但是把信用咭,现金和证件分开放的时候,我又恐怕换手袋时忘了带其中一样东西,而且这样分开摆放又觉麻烦,所以我暂时仍会把一切放于钱包内,但我会时时刻刻提醒自己要尽量小心保管好自己的物品,因我知道幸运之神不会永远眷顾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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